中国的经济发展模式与人口红利 (二)
上一篇讲到了中国现行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依靠人口红利实现的。那么我们逐渐深挖一下。
人口红利意味着长时间的工作以及微薄的收入,而出卖人口红利(劳动力)的国家,男劳动力和女劳动力是不等价的。男劳动力不存在月经、产假、不存在亲手抚养小孩的劳动,因此男劳动力的产出更高。所以相对与女性劳动力,男性劳动力的相对价值更高。
因此,在出卖人口红利的国家,男劳动力的地位更高,包括不限于出生比例、继承权、选举权、升职机会.etc
但是每一个男性劳动力的出生,背后都有一个十月怀胎的母亲。
那么成为一个母亲的成本又是多少呢?
现在不论男女基本都会接受义务教育,而2021年社会平均工资是6848元。
如果一个女性选择不工作去生小孩、带小孩,因为一胎没赚到的价格很容易就能算出来。
6848 x 10个月 = 68480元
二胎 6848 x 20个月 = 13,6960元
三胎 6848 x 30个月 = 20,5440元
当然,人们不会把没赚到的钱当成是因为生育所以没赚到的钱,而是会把它当作本来就没有的钱 。这个钱叫做机会成本,但也是成本的一种。
上一辈的情况
上上辈的人,家里普遍生育3-8个子女。
而独生子女政策颁布后,一个独生女想要生3-8个子女,怎么想都不可能。
人口红利不存在的情况
因为女性相对男性劳动力价值更低,所以大部分家庭都会选择生男婴而不是女婴。
相对于更少的女婴长大后,要维持人口结构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。因此中国未来的人口结构会处于倒金字塔形状。
中老年人相对于青少年人数过多,导致缴纳的社保多,领取的社保少近于无(延迟退休)
而一直保持现在这种社会制度,那么国家只有消失这一条路可走。人口都没了,还谈什么国家呢。那么由此可知,社会制度是一定会进行变革的,那么该怎么变呢?
数量更少的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(18-35)
人说,少年强则国强。
其实,决定了一个国家未来发展的是这个国家的弱者——最容易遭受性犯罪的那些青春靓丽的妹子。
如果国家和社会不能给这些女性安全感,让她们安心生育的环境。那么她们就会拒绝恋爱、结婚、生育。
而女性大范围的拒绝恋爱、结婚、生育,那么老龄化社会就不可避免了。
女性劳动力相对于男劳动力低下,是先天性生理条件决定的。所以不能责怪资方优先选择男劳动力。
而怎么避免女性大范围的拒绝恋爱、结婚、生育呢?
首先要打击彩礼,让生育女性的家庭无利可图。因为男性劳动力价值更高,这样家庭就会生育更多的男婴。
然后开放三胎,提倡女性回归家庭。让女性被公司遭受更严重的性别歧视,最终不愿意生育女婴。
开个玩笑。
越贬低女性的地位、制造更多性别不平等的政策固然想法很好,但是实施上会造成生育更多的男婴。而更多的男婴,也就意味着更少的女婴,成年后会导致更少的婴儿出生。这会加剧社会老龄化,不会减轻老龄化。
毕竟现在的人都太精明了,都愿意做对自己有利的选择,而不愿意充当为国牺牲的人。如果现在的人上班都是为爱发电,不需要工资,那么就没有那么多问题了。
苏轼在《与朱鄂州书一首》中说:荆湖北路(今湖北一带),“岳、鄂间田野小人,例只养二男一女,过此辄杀之。”东坡被贬黄州(今湖北黄冈县),见“黄州小民,贫者生子多不举,初生便于水盆中浸杀之”(《东坡志林》)。朱熹父亲朱松《韦斋集·戒杀子文》说,在江西婺源,民“多止育两子,过是不问男女,生辄投水盆中杀之。”福建一带杀溺幼婴的风俗最盛。朱松在福建为官,“闻闽人不喜多子,以杀为常……虽有法而不能胜。”王得臣《麈史·风俗》谓,在一般情况下,“闽人生子多者,至第四子则率皆不举”,“若女则不待三,往往临蓐,以器贮水,才产即溺之,谓之洗儿。”据《道山清话》载,宋神宗、哲宗时的宰执大臣章惇,家在建州浦城(今属福建),“初生时,父母欲不举,已纳水盆中,为人敕止。”《宋会要辑稿·刑法二》载,江南东路(今江苏、安徽、江西一带),“东南数州之地……男多则杀其男,女多则杀其女,习俗相传,谓之薅子,即其土风。宣、歙(今安徽)为基,江宁(今南京)次之,饶、信(今江西)又次之。”而两浙路(今上海浙江一带)一些地方杀婴弃婴之风也很严重,“衢、严(今浙江建德)之间,田野之民,每忧口众为累,及生其子,率多不举。”
从上述史料归纳,宋代东南地区,主要包括今天的湖北、江西、安徽、浙江、福建等地,溺杀婴儿的现象与风俗已相当普遍。“不举子”之风严重败坏了社会的伦理道德。
人口红利的根源
人口红利是因为女性相对男性劳动力价值更低。因此会生育更多的男婴。
一旦女性不再愿意生育那么多的男婴,那么人口红利就不在了。
人口红利至少受两层剥削,一层是国外的资本家(出口型国家),一层是国内资本家。
如果人口能不受这么多剥削,能养得起小孩。
那么老龄化就能得到缓解。
总而言之,就是剥削的程度让劳动人民无法抚养下一代。